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拉脱维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 in Latvi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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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脱维亚税收制度
拉脱维亚税费包括国家和地方税费,以及根据欧盟法规征收的税费。主要税目和税率如下:
一、直接税
1、企业所得税
法人实体和非居民常设机构,税率为收入的15%。
2、个人收入所得税
自然人,税率为收入的25%。
3、国家社会保险强制性缴款
由被保险人及其雇主共同缴纳,总税率35.09%,具体分摊税率因被保险人类别而异。
4、微型企业税
有限责任公司、个体商户或个人的经济活动,纳税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雇员收入不超过每月500拉特,营业额不超过每年70000拉特,雇员人数不超过五个。税率为营业额的9%。
5、房地产税
房地产业主或合法拥有者,一般税率为财产地籍价值的1.5%,住宅税率为0.2%-0.4%-0.6%,适用税率因财产价值而异。

二、间接税
1、增值税(VAT)
法人实体和自然人,标准税率为21%,优惠税率为12%。
2、消费税
石油产品、天然气、酒精饮料、啤酒、烟草产品、咖啡和非酒精饮料(天然果汁和矿泉水除外),不同商品税率不同。
3、关税
法人实体和自然人,进口货物到欧盟(欧盟统一关税)。
4、汽车和摩托车税
汽车或摩托车首次在拉脱维亚注册时缴纳。

三、其他
1、自然资源税
法人实体或自然人,开采自然资源、经销或进口对环境不友好的商品或被允许执行此类活动。
2、彩票和赌博税
彩票和赌博供应者

(资料来源:拉脱维亚财政部网站)